一丶团长间互相提报
1、团长互相提报概述
为了提高团长推广效率,实现团长间优势互补。平台推出团长间互相提报招商商品模式。
一级团长可将自己的托管产品或招商活动商品报名参加其他团长(以下简称二级团长)的招商活动,一级团长可扩展自己的分销推广渠道,二级团长可获得优质货品资源。
二级团长出单后,一级二级团长均可获得一定服务费,具体服务费比例由提报时费率设置决定。
2、互相提报费率结算规则
1、关于佣金率
Ø 一级团长只能以自己招商到的佣金率来报名二级团长,当一级团长和商家约定的佣金率发生变化时,二级团长则看到的佣金率也将同时变化。
2、关于服务费率
Ø 一级团长报名二级团长时,可填写的支出服务费率需小于等于一级团长自己服务费率的90%
Ø 当一级团长和商家约定的服务费率发生变化时:
1. 若服务费上调,可正常操作生效
2. 若服务费下调且低于给二级团长服务费的10/9,将提示一级团长该服务费不满足要求,不允许变更生效。
3、关于平台服务费
平台服务费将按一级团长的原始服务费收入,从一级团长侧扣除,二级团长的服务费不在重复收取平台服务费。
3、互相提报操作流程
3.1、报名–审核流程
说明 |
页面 |
|
一级团长 |
l 团长侧将新增团长招商模块 Ø 可通过团长广场、团长活动列表来寻找要合作的团长 Ø 进入活动列表可选择想要报名的招商活动 l 商品报名限制 Ø 团长不能报名自己的招商活动 Ø 同一个二级团长的活动、同一个商品仅能被一个商家或某一个一级团长提报一次 |
|
一级团长可以分别选择活动商品来报名二级团长活动,请注意选择和二级团长活动推广时间相近的商品进行报名; 报名时,仅支持填写 给二级团长的服务费率 以及自己的联系方式 注意:给二级团长的服务费率徐小于等于一级团长自己服务费率的90% Ø 二级团长推广来自团长的商品时,推广有效期为一级团长活动和当前二级团长活动的时间交集。 Ø 当一级团长活动的时间发生变化(延长或提前终止),二级团长推广该商品的有效推广时间也将重新取交集。 Ø 当前一级团长报名二级团长后,暂不支持二级团长申请延长推广时间。 |
3.2、审核流程
说明 |
页面 |
|
二级团长 |
活动详情内,报名商品–待审核tab 可见一级团长提报的合作商品,合作信息列展示团长标签 可操作通过和拒绝,当同意报名时,会再次提示商品的推广时间,二级团长可考虑时间交集后再确认合作 二级团长推广来自团长的商品时,推广有效期为一级团长活动和当前二级团长活动的时间交集; 当一级团长活动的时间发生变化(延长或提前终止),二级团长推广该商品的有效推广时间也将重新取交集 |
|
通过后商品进入“合作中”tab 团长报名的商品暂不支持提供优惠券 二级团长可在推广时间交集范围内复制推广链接,给到达人进行推广 |
3.3、合作中修改机制
说明 |
页面 |
|
一级团长 |
Ø 一级团长可申请修改服务费率,修改的服务费率也需要小于等于一级团长自己服务费率的90%,待二级团长审核通过后生效。 Ø 一级团长可以申请取消合作,二级团长同意后生效 |
|
二级团长 |
二级团长可在活动内,处理单家申请操作页收到一级团长发起的修改费率或终止合作申请。 当前一级团长报名二级团长后,暂时不支持二级团长申请延长推广时间。 |
3.4、查看数据
说明 |
页面 |
|
商家 |
所有二级团长带来的出单,子啊商家侧仅能看到出单来自于一级团长。 |
|
一级团长 |
招商服务费明细内,表单内展示推广者 由达人直接出单,推广者信息展示打人名称,展示打人标签 由二级团长出单,推广者信息展示二级团长名称,展示团长标签 Ø 预估服务费收入=一级团长服务费率*支付金额 Ø 实际服务费收入=一级团长服务费率*支付金额–平台服务费 服务费支出:当前团长报名过二级团长活动,才有支出;是一级团长分给二级团长的服务费。 Ø 预估服务费支出=二级团长服务费率*支付金额 Ø 实际服务费支出=二级团长服务费率*结算金额 |
|
二级团长 |
招商服务明细内,表单内展示商品信息 由商家提报商品,商品信息展示商品名称及ID 由一级团长提报商品,商品信息下方展示:来自团长xxx 二级团长推广来自一级团长报名的商品,收入来自一级团长支付; Ø 预估服务费收入=二级团长服务费率*支付金额 Ø 实际服务费收入=二级团长服务费率*结算金额 |
1、举例说明
团长A通过活动1从商家侧招到商品华为手机售价1000元,佣金率为20%,服务费率为10%,商品推广周期为12.1-12.20;
另有团长B的活动2,推广周期为12.10-12.30
l 团长A可用华为手机报名团长B的活动2,报名后佣金率默认为20%
团长A可提供给团长B的最高服务费为9%,假设团长A以5%的服务费报名了团长B的活动2(此时其他团长、或作者华为手机商家本人,无法在活动2中再报名该华为手机);
l 团长B审核时可看到该商品来自于团长A的报名,佣金率为20%,服务费率为5%,且该华为手机在团长A的推广时间为12.1-12.20;
Ø 若团长B同意该报名,则团长B当且仅当在12.10-12.20之间推广该华为手机,团长B可获取5%的服务费收入、团长A可获得10%的服务费收入;团长B在12.1-12.9、12.21-12.30之间推广该华为手机,A、B团长均无服务费收益;(因1活动或2活动有任何一个没在推广周期内)
Ø 若团长B拒绝该报名,则拒接后其他团长或者华为手机商家本人,可以在活动2中再报名该华为手机
l 若团长A在活动1中华为手机的推广时间成功延长至12.1-12.30;则团长B在12.10-12.30期间推广该手机,团长A、B均有服务费收益
Ø 最终收益情况(假设平台恢复收取10%服务费)
收入 |
支出平台服务费 |
支出二级团长服务费 |
净收入 |
|
团长A (一级团长) |
1000*10%=100 |
100*10%=10 (目前该费用暂不收取) |
1000*5%=50 |
100-10-50=40 |
团长B (二级团长) |
1000*5%=50 |
1000*5%=50 |
因此,假设平台恢复收取10%的服务费,则团长A在报名团长B时,设置服务费率时可按照自己的服务费率*90%后的值,再给团长B 设置(如上述case,若团长A想把服务费和团长B进行五五分账,则按照9%的净收入计算五五分的结果,此时应该给团长B设置4.5%的服务费率)
l 数据查看
Ø 团长A:
v 推广效果
a. 可从我的招商–活动1,看到产生了1000的GMV,100的服务费收入
b. 可从团长招商–已报名–活动2,看到产生了1000的GMV,50的服务费支出。
v 订单明细
a. 可从招商服务费明细–服务费收入中,看到出单活动为1的订单1笔,预估服务费收入为100,实际服务费收入为90.
b. 可从商家服务费明细–服务费支出中,看到同一笔订单在活动2中产生了服务费支出50,支出对象为团长B
Ø 团长B
v 推广效果
a. 可从我的招商–活动2,看到产生了1000的GMV,产生了50的服务费收入。
v 订单明细
a. 可从招商服务费明细–服务费收入中,看到出单活动为活动2的一笔订单,预估服务费收入为50,实际服务费收入为50,该笔订单商品将展示来自团长A。